阿法替尼 afatinib Afanix 40mg*30片 孟加拉碧康制药说明书

药品名称
商品名:Afanix
英文通用名:Afatinib
中文通用名:阿法替尼
药品成分
化学名称:(2E)-N-[4-(3-氯-4-氟苯胺基)-7-{[(3 S)-草脲胺-3-基]氧基}喹唑啉-6-基]-4-(二甲氨基)丁-2-烯酰胺。
生产规格
40mg*30片
生产厂商
孟加拉碧康制药
主治功能
1. 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NSCLC),既往未接受过 EGFR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
2. 含铂化疗期间或化疗后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组织学类型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
用法用量
本品应在经验丰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开始治疗之前应采用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确定 EGFR 的突变状态。
推荐剂量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 40 mg,每日一次。目前尚无充分证据支持患者可从 50 mg 剂量中得到更大获益。
本品不应与食物同服。在进食后至少 3 小时或进食前至少 1 小时服用本品。(见物相互作用和药代动力学)。应整片用水吞服。
(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用量请遵医嘱)
禁 忌
本品禁用于己知对阿法替尼或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ADRs)的种类一般均与阿法替尼作用机制即对 EGFR 的抑制相关。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腹泻和皮肤相关不良事件,以及口腔炎和甲沟炎。总体而言,降低剂量可使常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降低。
对于阿法替尼 40 mg(每日一次)治疗的患者,因药物不良反应而降低剂量的患者比例 LUX-Lung 3 (1200.32)为 57%,LUX-Lung 6 (1200.34)为 33.1%和 LUX-Lung 8 (1200.125)为 25%。由于腹泻和皮疹/痤疮不良反应导致停药的患者比例分别为 1.3%和 0%(LUX-Lung 3), 0%和 2.5%(LUX-Lung 6)以及 3.8%和 2.0%(LUX-Lung 8)。
注意事项
评估EGFR基因突变状态
开始治疗前,须选择一个经过良好验证、完善的检测方法,来评估患者EGFR基因突变状态,以避免假阴性或假阳性结果。
1. 腹泻
腹泻,包括严重腹泻,在本品治疗期间己有报告。腹泻可导致伴有或不伴有肾功能损害的脱水,在极少的病例中可导致致命结果。腹泻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周内发生。3级腹泻最常发生于治疗的最初6周内。腹泻的主动管理(包括充足的补液结合抗腹泻剂,特别是在治疗的最初6周内)很重要,并且应在最初出现腹泻症状时就开始。应使用抗腹泻剂(如洛哌丁胺),如有必要,应将剂量递增至经批准的最高推荐剂量。患者应随时可获取抗腹泻剂,以便在首次出现腹泻症状时即可开始治疗,并持续到腹泻停止12小时。严重腹泻的患者(持续超过48小时的2级腹泻或3级腹泻)需要中断和减少剂量,或停止本品治疗。脱水的患者可能需要经静脉给予电解质和液体。
2. 皮肤相关不良反应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己经报告了皮疹/痤疮。总体上,皮疹都表现为轻度或中度的红斑性和痤疮样皮疹,可在暴露于日光的部位发生或恶化。对于暴露于日光的患者,建议穿防护衣,和/或使用防晒品。对皮肤病反应进行早期干预(如润肤剂、抗生素)有利于持续进行阿法替尼治疗。
伴有持久或严重皮肤反应的患者也可能需要暂时中断治疗、减少剂量、接受额外的治疗干预、以及转诊至具有管理这些皮肤病反应的经验的专家处。己经报道了大疱性、疱性以及剥脱性皮肤病,其中极少病例可能是Stevens-Johnson综合征。如果患者发生严重大疱性、疱性或剥脱性皮肤病,应永久停用阿法替尼治疗。
3. 女性、低体重以及潜在的肾功能损害
己经观察到在女性患者、较低体重患者以及有潜在肾功能损害患者中阿法替尼暴露量更高。这可导致发生EGFR介导的不良事件的风险更高,如腹泻、皮疹/痤疮和口腔炎。建议密切监测具有这些风险因素的患者。
4. 间质性肺疾病(ILD)
不同临床试验中接受阿法替尼治疗的4257例患者中,有1.6%发生间质性肺疾病或者 ILD样不良反应(例如,肺浸润、肺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或过敏性肺泡炎),其中0.4%死亡。亚裔患者(2.3%;38/1657)相比白人患者(1.0%;23/2241)的ILD发生率更高。在LUX-Lung 3中,阿法替尼治疗患者中3级或以上ILD的发生率为1.3%,并导致1%死亡。在LUX-Lung 8中,阿法替尼治疗患者中3级或以上ILD的发生率为0.9%,并导致0.8%的死亡。尚未对有ILD病史的患者进行研究。应对出现肺部症状(呼吸困难、咳嗽、发烧)急性发作和/或不可解释恶化的所有患者进行仔细的评估以排除ILD。应中断本品治疗,并对这些症状进行研究。如果确诊ILD,则应永久停用本品,并且必要时采取适当的治疗。
5. 严重肝功能损害
己经报道了有少于1%的患者在本品治疗期间发生了肝功能衰竭,包括死亡。在这些患者中,混杂因素包括既存肝病和/或与潜在恶性肿瘤进展相关的合并症。对于预先存在肝病的患者,建议定期检查肝功能。肝功能发生恶化的患者可能需要中断阿法替尼治疗。对于在应用本品期间发生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应停用本品。
6. 角膜炎
出现急性或恶化的眼部炎症、流泪、光敏感、视力模糊、眼痛和/或红眼等症状应及时转诊至眼科专家。如果诊断证实有溃疡性角膜炎,应中断或停止本品治疗。如果诊断是角膜炎,应仔细考量继续治疗的获益和风险。对于有角膜炎、溃疡性角膜炎或严重干眼症病史的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隐形眼镜也是角膜炎和溃疡的风险因素。
7. 左心室功能
左心室功能不全与HER2抑制有关。现有的临床试验数据未提示本品会对心脏收缩力造成不良影响。但是,尚未在左室射血分数(LVEF)异常或有严重心脏病史的患者中研究本品。对于有心脏风险因素的患者和具有影响LVEF的条件的患者,应当考虑进行心脏监测(包括在基线时和在阿法替尼治疗期间评估LVEF)。对于在治疗期间发生相关心脏体征/症状的患者,应考虑进行心脏监测(包括LVEF评估)。
对于射血分数低于正常下限的患者,应考虑心脏科会诊及中断或停止阿法替尼治疗。
8. P-糖蛋白(P-gp)相互作用
如果在阿法替尼之前给予p-gp强抑制剂,可能会导致阿法替尼暴露量增加,因此应慎用。如果需要使用p-gp抑制剂,应与本品同时给药或在其之后给药。与p-gp强诱导剂同时治疗可能会减少阿法替尼的暴露量(见【用法用量】)。
9.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
阿法替尼对驾驶和机器操作能力的影响较小。在治疗期间,部分患者报告的眼部不良反应(结膜炎,干眼症,角膜炎),这可能会影响患者驾驶或操作机械的能力。
储存条件
不超过 25 ℃ 保存,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有效期
24个月
获批时间
2017年5月24日






